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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30 17:56:00    

“五一”、端午节假期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中山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原委员、南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许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3年,许行为谋求政绩和提拔晋升机会,借举办民俗活动之机,不顾干部群众反对,耗费大量资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原本预算为10万元的活动实际耗费200余万元,将超出部分在辖区内国企列支,造成不良影响。许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原支队长彭熙海超标准配置和使用办公家具,私车公养问题。彭熙海在担任中山市看守所所长期间,于2012年至2014年违规为其个人办公室配置并使用超出办公用房配置标准的仿红木古典家具;于2013年至2018年多次违规使用公款为其私人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彭熙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陶仕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3年,陶仕飞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违纪行为大部分发生在节日期间。陶仕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中山市横栏镇裕祥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古卓添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古卓添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5年至2020年,古卓添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违纪行为大部分发生在节日期间。古卓添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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