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端午期间商业广告活动合规提示,针对医疗、药品、食品、金融、教育培训等八大重点领域划出监管红线,着力维护节日期间广告市场秩序。
提示明确,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贩卖容貌焦虑,发布推介“黑医美”“黑药械”以及向未成年人推介医美项目等违法广告。
普通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无事实依据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以及“绿色”“有机”“非转基因”等未经证实的内容。
金融广告应当与金融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不得发布“免审核”“无担保”等内容。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互联网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针对节假日消费特点,省市场监管局特别强调旅游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等虚假噱头招揽游客,酒类广告严禁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或者形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考试通过率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在中小学生学习专用的APP或者小程序内投放教育培训广告。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广告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
合新闻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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