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调查确认,杜*春(身份证号码:1102221983********)、刘*云(身份证号码:1525301982********)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杜*春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KKS521)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不予受理杜*春、刘*云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转自: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网站
来源: 北京广播电视台
相关文章:
“五一”期间安庆市区沿江中路(龙山路—宜城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05-01
特朗普上任百日内 小型企业合同遭取消的数量创历史新高04-30
“五一”假期北京推出“京彩四季”百余项特色消费活动04-25
应急管理部公示04-24
起底“高仿车险”背后的风险!购买“机动车安全互助服务”面临理赔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醒车主理性选择04-22
A股:成交萎靡,多指数走势分化 4 月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