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石泉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拓宽延伸服务触角、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持续推进法律服务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着力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纠纷调解等法治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做到群众基本法治需求能够“一站式”解决。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以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调解员为主要法治力量,形成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法治实体平台,年均接待群众各类咨询2.5万余人次,“面对面”法治宣传2万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2300余件次,调处矛盾纠纷1500余件次,彻底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着力拓宽延伸服务触角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指引、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畅通“绿色通道”,针对妇女儿童、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案件审查程序,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同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案流程,着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创新建立“党建+调解+公证”有效衔接机制,采取证前研判矛盾主动调、证中发现矛盾现场调、证后回访追踪矛盾巩固调,通过家事服务源头防范纠纷、证据保全过程管控纠纷、赋强公证前端化解纠纷等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近三年,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办理公证100余件,利用“党建+调解+公证”机制化解矛盾纠纷32件,释放了“民生司法”法治温度,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帮办代办服务事项
不断强化“线上+线下”法治事项申请办理力度。线上,利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嵌入“陕西省法律服务网”手机版,群众进入网页后可根据提示线上法律咨询服务事项。线下,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工作室,以司法所干部、驻村(居)法律顾问为主力,除参与镇村法治事务之外,全力为群众提供法治事务帮办代办,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向“有效”转变。近三年,各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年均参与镇、村及其他涉法事务500余件次,帮办代办法律服务事项326件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供稿:石泉县司法局
通讯员:郭健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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