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今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已有1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开户业务。
近日,市民吕先生来到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吕先生在市区经营着一家理发店,每个月4000元的住房商业贷款,让他觉得压力不小。得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他非常高兴。据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吕先生属于个体工商户,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条件,只需要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办理“商转公”,减轻贷款压力。
据介绍,我市积极顺应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小切口、大民生、保安居、促发展”的作用,多措并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积金服务。今年2月份,沧州市政府印发了《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月份,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文件。4月份,我市试点工作全面拉开帷幕。截至5月16日,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开户数达16955人,累计缴存额1286.43万元。
接下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结合试点推进情况,不断优化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举措、提升保障水平、拓宽受益群体,让住房公积金发展成果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职业劳动者,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乐业。
(记者 何晓玲 通讯员 张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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