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障局 >
2025-04-06 19:36:00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5家定点医疗机构,24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

2025-04-07 10:24:00 本月起,在呼和浩特药店买医保药品有大变化

4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呼和浩特市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将全面启用“医保药品追溯码”做到“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据悉,4月1日起,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分阶段实施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药品追溯码,全流程记录药品购进、使用及库存信息。药品追溯码是印

2025-06-11 10:17:00 乌鲁木齐市“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增至29家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扩大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惠民覆盖面,市医疗保障局成熟一批、选树一批,目前“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已从首批的20家增加至29家。6月1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6月,自治区授牌首批136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